1、基體處理
乙烯基樹脂涂裝作業前,應去除基體表面的油污、殘銹、氧化皮等。推薦使用具有中度堿性的水性清洗劑清除油污,然后用清水沖凈。所有待涂鋼材表面必須達到Sa2.5級要求。局部修補涂層時,鋼材表面必須打磨到St3級。表面粗糙度要求控制在25~40μm范圍內。
2、混合
配比:主劑∶固化劑=9∶1(重量比)
混合時,應在不斷攪拌液體組分的情況下,緩緩倒入固體組分。否則,容易結塊,我們強烈推薦使混合后,將混合好的涂料用40目篩網過濾,并倒入另一只容器中。要求持續不斷地緩緩地攪拌,以使涂料始終處于懸浮狀態中。混合后的涂料有效期8小時,請根據施工進度安排使用。
3、環境條件
噴涂作業應在基體處理后盡快進行,一般不應超過8小時。基體表面溫度和環境溫度一般不低于10℃,表面溫度至少應高于露點3℃以上,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85%。
4、涂裝
可以使用刷涂、無氣噴涂和空氣輔助噴涂方法施工。第一遍涂層要薄涂,起過渡作用,目的使涂層與基體附著力更好。建議涂2-3遍。待每遍涂層表干后,進行下一道涂裝, 表干時間2-4小時,實干24小時以上。
5、稀釋
宜采用,二甲苯:正丁醇:乙酸乙酯=5:3:2;或二甲苯:正丁醇=7:3作為本涂料的稀釋劑。